
投资者们转向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原因不少,其主要动机是建立和经营企业的便利性,而另一个核心决定因素是新加坡的税收制度。新加坡的税收制度以其有吸引力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、税收减免措施、无资本利得税、单层税收制度和广泛实行的双重征税条约而闻名。
在新加坡经营任何贸易、专业或业务的个人,包括公司、合伙企业、受托人和团体,均须对在新加坡产生或来自新加坡的所有利润(不包括出售资本资产产生的利润)以及来自此类贸易、专业或业务的某些外国来源收入征税。本文将概述新加坡税收制度和税率。
目录
新加坡现行税率
企业所得税税率
收入 | 税率 |
公司利润低于 30 万新元 | 有效税率为 8.5% |
公司利润超过 30 万新元 | 17% |
公司应计资本利得 | 0% |
股东股息分红 | 0% |
未带入新加坡的境外收入 | 0% |
带入新加坡的境外收入 | 0 – 17% 视情况而定 |
个人所得税税率
收入 | 税率 |
< 2 万新元 | 0% |
2 – 3 万新元 | 2% |
3 – 4 万新元 | 3.5% |
4 – 8 万新元 | 7% |
8 – 12 万新元 | 11.5% |
12 – 16 万新元 | 15% |
16 – 20 万新元 | 18% |
20 – 24 万新元 | 19% |
24 – 28 万新元 | 19.5% |
28 – 32 万新元 | 20% |
32 – 50 万新元 | 22% |
50 – 100 万新元 | 23% |
> 100 万新元 | 24% |
资本利得税 | 0% |
从新加坡公司获得的股息税率 | 0% |
新加坡所得税制度:关键点解析
- 新加坡遵循属地征税的原则。换句话说,公司和个人主要对来自新加坡的收入征税。外国来源的收入(分公司利润、股息、服务性收入等)在汇入或被视为汇入新加坡时将被征税,除非该收入已经在总体税率至少为 15% 的司法管辖区纳税。虽然收入来源所在地的概念看起来很简单,但实际处理时往往是复杂和有争议的。没有可以应用于每种情况的通用规则。利润是在新加坡产生还是来自新加坡,取决于利润的性质和产生这种利润的交易的性质。
-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税率上限为 17%。新加坡凭借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所得税税率,持续吸引大量海外投资。新加坡采用单层公司税制,公司就其利润支付的税款不会分摊给股东(即股息无需纳税)。
-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税率从 0% 起步,居民的上限为 24%(超过 100 万新元),非居民的固定税率介于 15% 和 24% 之间。
- 为了增强税收作为政府收入来源的弹性,1994 年政府推出了消费税(GST)。目前的消费税税率为 8%。消费税和收入税的平衡组合,降低了振幅收入因经济状况不利变化受到的影响,并增强了新加坡财政结构的弹性。
- 支付给非居民(个人或公司)的利息、版权费、动产租金、管理和技术费用以及董事费在新加坡需缴纳预扣税。
- 对于个人所得税,纳税年度是自然年,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。提交个人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 4 月 15/18 日。对于公司税,公司可以自由决定其财政年度。提交公司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 11 月 30 日。税款按上一年的情况缴纳。
- 新加坡不征收资本利得税。相应地,资本损失费用不允许作为扣除。
- 新加坡已签订了 50 多项综合性双边税收协定,以帮助新加坡公司最大程度地减轻税收负担。
新加坡的税种
- 所得税(Income Tax)– 对个人和公司的收入征收。
- 房产税(Property Tax)– 根据房产的预期租金价值对房产所有者征收。
- 遗产税(Estate Duty)– 自 2008 年 2 月 15 日起废除。
- 机动车辆税(Motor Vehicle Taxes)– 对机动车辆征收的进口税以外的税款。征收机动车辆税是为了遏制汽车拥有量和道路拥堵。
- 关税和国产税(Customs and Excise Duties)– 新加坡是一个自由港,国产税和进口税相对较少。国产税主要针对烟草、石油产品和酒类征收。此外,很少有产品需要缴纳进口关税。关税主要针对机动车辆、烟草、酒类和石油产品。
- 商品和服务税(GST)简称消费税。当钱花在商品或服务(包括进口)上时,将支付税款。这种间接税在许多其他国家也称为增值税 (VAT)。
- 彩金税(Betting Taxes)是私人彩票、博彩和抽奖活动征收的关税。
- 印花税(Stamp Duty)是对与股票和股份以及不动产相关的商业和法律文件征收的。
- 其他– 两个主要税种是外国工人税和机场旅客服务费。征收外国工人税是为了规范外国工人在新加坡的就业。
新加坡税务管理部门
新加坡《所得税法》(Income Tax Act) 是有关公司和个人税收事务的管理法规。
新加坡国内税务局(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,简称 IRAS)成立于 1960 年,之前叫做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。它将所有主要的税收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,使行政和税收过程更加精简,管理更加完善。IRAS 还作为高效的税务管理者和服务友好的征税人而崭露头角。
IRAS 负责征收所得税、房产税、消费税、遗产税(自 2008 年 2 月 15 日起废除)、彩金税和印花税。作为财政部的主要税务管理机构,IRAS 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中发挥作用,提供政策意见,以及每项政策的技术和行政影响。IRAS 还积极监测外部经济和税收环境的发展,以确定政策审查和变化的领域。它旨在营造一个鼓励企业和增长的竞争性税收环境。IRAS 履行的其他非收入职能包括代表政府进行税收协定谈判、提供房产评估建议和起草税收立法。
新加坡税务简史
早期开始
所得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就争议不断,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被短暂推出,以增加战争收入。但这项税收并不受欢迎,收到许多人反对,因此一直没有被提上日程。
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凸显了对新基础设施和新收入来源的需求,为重新推出所得税提供了动力。
1947 年,在英国殖民政府的领导下,新加坡推出了所得税。1948 年,《所得税法》开始实施。该法案以当时为英国殖民地制定的 1922 年《示范殖民地所得税条例》为基础。因此,新加坡的税法与马来西亚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和南非的税法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。
20 世纪 60 年代
1965 年独立后,新加坡推行了快速工业化和建立出口导向型工业基地的政策,以刺激增长和就业。因此,在 20 世纪 60 年代,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了劳动密集型产业。《经济扩张激励法》于 1967 年出台,设法增加出口的公司在增加的出口收入中享有高达 90% 的免税,新加坡工业公司的外国贷款利息也是免税的。
20 世纪 70 年代
在 20 世纪 70 年代,服务业的增长是政府议程上的重要内容。税收政策在金融部门发挥了作用,从 1973 年开始,亚洲美元债券的利息被免除。航运业也得到了积极推动,新加坡船只的运营和租赁收入获得了免税待遇。此外,还出台了支持城市重建的税收措施。各类房产税也被逐步取消。20 世纪 70 年代的税收政策也受到社会需求的影响。公积金(CPF)缴款可以扣税,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税收减免措施。
20 世纪 80 年代
随着新加坡变得更加发达,它在 20 世纪 80 年代成为一个更加昂贵的商业场所。改革经济的措施被推出,以使新加坡更具竞争力。政府政策、激励措施和税收的改变开始被讨论。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标志着向降低公司税和个人税的重大转变。1987 年,企业所得税税率从 40% 降至 33%。
20 世纪 90 年代
这一时期,税收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。表现在转向降低直接税,重点放在了间接税上。间接税的趋势导致 1994 年推出了消费税(GST)。它是一种国内消费税,适用于在新加坡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,但金融服务和住宅物业除外。正是在这一时期,降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趋势加速了。
21 世纪之后
进入了创新和创业的阶段。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吸引外国人才和投资,税率进一步降低。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上限为 17%,个人所得税税率上限为 24%。这一时期推出了集团减免和单层公司税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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